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时间:2024-04-10 12:04:30
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就业补贴怎么申请,现在国家各方面的福利都是非常完善的,对应届毕业生来说,如果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失业了,是能够领取一定的就业补贴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就业补贴怎么申请1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共分四类:

第1类对象: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9月1月至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9月1月至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第1-3类对象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温工作。以在温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为主要依据,以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为佐证材料。

2、新(首次)来温工作。由系统调用大数据认定,如近两年在温无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则认定为新(首次)来温工作。

3、年龄要求。第1类对象须35周岁以下,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默认为X年X月1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35。第2类、第3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4、毕业要求。第2、3类对象须毕业5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5。第1类对象不受此限制。

5、单位要求。按《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68号)执行,其中第2、3类对象仅限企业人才。

三、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报。PC端登录xx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xx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xx人才云服务平台”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

如遇劳务派遣类型或无法调取大数据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自动审核上报的,申请人上传如下附件材料后,由用人单位集中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线下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列入系统“红名单”,并通知申请人上报。附件如下:

(1)身份证或护照图片;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图片、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图片;

(3)学位证、学历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国外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图片;

(4)1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社保信息。所有上传佐证材料需用人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核。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需政务外网环境,网址由市委人才办发送),查核以下内容:

(1)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

(2)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

(3)上传的资料是否有用人单位盖章。对申报人员填报错误的办件,应予以作废处理,要求其重新填报。市本级第1类、第2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审核;第3类、第4类对象,由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县(市、区)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科室负责审核。该项补贴属于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校核类项目,不进行对外公示。

(三)发放补贴。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时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就业补贴坚持就高不重复原则,如需补差,补差金额按以上条款执行。

申请流程具体分为2方面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目前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3: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截止申报受理当月1日),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担任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创业企业属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请资料

1: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最后到劳动保障厅先进行创业培训,然后他们会指导你去办理。

  就业补贴怎么申请2

一、申请补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请补贴时段);

2、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补贴。

5、高校毕业生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二、补贴的标准是:

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三、如何申请办理?

申请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什么时候发放补贴?

一般在提交申请的当季度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中下旬发放,如遇节假日有可能会延期,请耐心等待并注意查询到账情况。如超过该时间仍未收到补贴请联系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五、在哪里办理?

网上办理:

(1)申请流程:

①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并以个人身份登录,搜索框搜索“基层就业补贴”,点击“基层就业补贴申领”,在弹框中选择单位所属市、区(街),点击弹框中右下角“在线办理”,页面跳转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登录页面”;

②申请人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登录,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菜单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选择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界面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

(2)审核流程:

补贴申请程序包括受理、审核、复核、公示、拨付等环节,申请人可在该界面查询审核结果,请密切留意并耐心等待。

六、在前一家单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吗?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的,需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七、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但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时已经超过毕业2年,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的,需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例如A同学毕业了1年10个月后就业了,且缴纳了6个月的社保,此时A同学虽已超过毕业2年的期限,但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提出申请。

八、申请时发现用人单位没有录入合同期怎么办?

用人单位以单位账号登录网办系统,点击“劳动就业→就业服务信息采集→就业服务信息采集”进行信息采集操作。待就业服务信息采集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个人账号登录网办系统进行补贴申请。如申请人在申请时已离职,且用人单位拒绝协助录入合同期的,可联系单位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九、申请的时候发现无法上传和删除附件怎么办?

申请人可在填写完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在系统弹出上传附件的窗口进行上传和删除。如没有此弹窗的,请更换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操作,操作前请确认IE内核为IE10以上且关闭禁止弹窗功能。

十、如何查询申领编号、申请进度、申请结果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登录网办系统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查询”菜单中查询相关信息。

十一、申请补贴后发现提交的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提交成功的信息,可在网办系统“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查询”菜单中查询审核进度,并按以下不同情形处理:

(一)单位信息录入错误。

单位信息录入错误,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属区、选择的就业信息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不一致、选择的就业信息错误等,请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提交”菜单中“删除”原提交记录,并重新提出申请。

(二)其他申报资料录入错误。

1、已提交未审核的,申请人可自行撤回,撤回后进入“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提交”中进行修改。

2、已审核并退回的,申请人可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提交”菜单中,按反馈的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

3、属于审核中或审核通过的,请联系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处理。

十二、补贴名单公示了,发现开户行相关信息填错了,可以正常拨款吗?如果不能的话,需要怎么办呢?

因补贴名单已公示,审批流程已完成,无法修改开户行。如果开户行相关信息填错,则只能拨付到对应账户;如因账户问题导致拨付失败的,各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发现拨付失败后将会联系您提供相关材料。

十三、咨询渠道:

1、留言板咨询。点击网办页面“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我要提问”,提交相关问题,等待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解答;问题回复及回复状态可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我的提问”中查询;(推荐使用)

2、拨打服务热线12345咨询反映问题,由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跟进处理;(推荐使用)

3、申请人单位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就业补贴怎么申请3

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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