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离婚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情况,导致出现离婚的情况其实有很多种,离婚的方式也有不同的区分,不同的方式流程不同,以下了解女方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1
女方起诉离婚流程是: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方式和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是可以根据实际来提出起诉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但法院必须在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离婚。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2
1、起草并递交起诉状。如果夫妻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已经闹到离婚的地步,并且协议无法调节,若男方不同意离婚,可由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讼。首先女方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起草并递交诉状。诉状中需交代夫妻双方及家庭介绍。包括夫妻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其现在居住的地址,以及离婚原因并且阐述离婚的依据和事实。
除此之外,有证据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有证人的,要以书面的形式书写证人证言。并作出对证人的相关介绍,如姓名、性别、现居住地等一系列相关介绍。并同时以书面的形式上传证人证言。
2、提交与离婚有关的证据。起诉离婚的申诉,要以事实为依据。所以提交与离婚离婚有关的证据有利于法院判决离婚。需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采集有关于离婚的证据,此外这些证据还有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所以应该提交诉讼之后,准备好与离婚有关的相关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系存在。
3、资料材料的.书面证明准备充分好,向当地有关机构提交。
4、法院进行审核。当地相关机构在接收申诉后会移交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接到诉讼请求,会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离婚诉求符合相关规定则会于7日内进行立案,这从法律意义上叫做庭审前准备。人民法院会派专人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该诉求。
若法院决定受理的离婚诉讼请求,一般情况下是是对将要离婚的夫妻双方进行以和好为目的的调解。若法院的进入,仍然不能使夫妻双方破镜重圆。
法院将会准予离婚。若促使离婚协议的签订,法院就会颁布调解书,调解书上由相关人员进行署名,并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使之与离婚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若协议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无法使双方意见达到一致,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明进行开庭审理。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一般期限为3日内。
6、收到传票。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诉讼案件之后,会安排并公布开庭时间,这些会在给离婚双方当事人的传票中显示。一旦收到传票证明法院已经受理离婚诉求,并通知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到庭。
7、当庭对质,分庭抗礼。根据传票上的日期显示,离婚夫妻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到庭。也可委托代理律师代为诉讼。
8、法院判决。经过庭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并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酌情判决。若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或者某一方存不可挽回的情感过失,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同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3
一、离婚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选择后者离婚方式,离婚大战就算是正式开启了,因为曾经相爱的夫妻俩即将打响离婚官司,那么离婚官司流程有哪些呢?(情感问题咨询可加导师/信:)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 ,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